如果是前世,比现在的路明非还大几岁的自己恐怕会表现得还不如路明非,他或许会在凯撒精彩的演讲下纳头便拜,面对皇帝招揽臣子般的邀请欣喜若狂。

但他不是。

与十几年前的前世相比,陆宇已经是另外一个人了。

这么多年来,陆宇经历了太多。

自己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连步入社会都称不上,然后又经历了死亡的痛苦。

那是真正的大恐惧。

遍及全身的痛苦让他无法呼吸,想哭却哭不出来,只有意识逐渐从肉体剥离出去的感觉,过往的一切在脑中走马灯,那种感觉,直到现在还会将他从梦中惊醒。

紧接着,他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世界,变成了无法面对任何危险的小孩子。

那种与世界的疏离感和孤独感真的让人崩溃,要知道美国队长带着一身武力来到60年后的世界都险些发疯,他却靠着自己在另一个世界挺过来了。

然后又是灵气复苏,自己是一个没有天赋的孤儿,走到后来的一阶六段说起来容易,但这中间的艰难用再多文字也说不清楚。

十岁出头的他在供暖不足的房间里写小说时,手冻得通红,用捡来的铅笔在自行车车筐传单上构思他的第二本扑街小说。那时的他很擅长削铅笔,每次都能达成“将铅笔用完”这一成就。

他一开始也是扑街的,哪有什么一夜成名,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坚持。他只是一个孤儿,没能像胖虎那样觉醒后飞到天上,没有钱,要靠收集矿泉水瓶卖钱去黑网吧把传单上的内容打字上传。

但陆宇觉得自己很幸运,自己能身穿而来很好,他很庆幸能变成婴儿后被孤儿院捡走,没人可以取代自己前世的父母。

孤儿院的人很好,没有在发现陆宇会写小说时把他当成赚钱的工具,而是作为他的靠山为他提供帮助,所以后来陆宇一直给孤儿院寄钱,时常去看望那个在孤儿院待了20年的蒋护工。

黑网吧的杀马特大哥很好,那些不良青年来敲诈陆宇的网费时他总能及时赶到将他们赶走,现在大哥变成了大叔,有了一家二层楼的正规网咖,宽敞明亮,他也是少数知道陆宇作家身份的书粉,经常在企鹅上催陆宇更新。

一路走来,陆宇一直觉得自己过得不错。

而现在,陆宇是一个可以去往无限世界的系统宿主。

凯撒很傲气,当然他有傲气的资本;初代种尊贵,当然他们生来尊贵。但陆宇自认为比他们傲气百倍,高贵千倍。

昂热屠龙的终生目标在他看来不过是可以获得起源点的一个不错的手段。光是提起名字就让人表情肃穆的黑王在他看来不过是至多元婴的生灵,还处于凡人境界的灵兽罢了。

他相信自己早晚会凌驾于他们之上,所以他虽然会对安珀馆富丽堂皇的景象感到惊喜,但他不会自卑。

但他又不会将这些傲气流于表面,古人云:“三十而立,四十不惑。”这不是年龄带来的思想境界,是时间沉淀下的人生感悟。

陆宇前世今生加起来已经度过将近四十个年月了,系统对他的评价其实很准确,“虽然天赋不好,但前路艰难也一步不退,手持金钱却不忘却本心。”即使没有系统,陆宇也总有一日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功成名就。

所以他一直让人觉得平易近人,喜欢幽默。他会身着正装参加宴会,不去扮猪吃虎;会在舞蹈时间安静地坐在食物区不动筷子,等舞蹈结束才开吃,不在正式的宴会上狼吞虎咽,秉持应有的礼貌;他还会向着看不惯的事出手,就算没有点数他也会选择帮路明非对付赵孟华,因为他喜欢喜剧,一流的悲剧和三流的喜剧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他保持傲气却也平等对待每一个人,不对弱者拳脚相向,对强者挥刀也会保持气度。

在陆宇看来,凯撒的学生会邀请有点像是一群嚷嚷着要拯救地球的孩子们在小打小闹,他寻求的是更快速的方式,最好能少一点牺牲,多一点获得点数的效率。

当然也不得不承认,一把年纪的陆宇也被凯撒的演讲整得中二心沸腾了,十几年来,他第一次这么想在所有人面前装个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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